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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金控范文仲:能带来交易的数据资产入表,才有实质意义

2024-07-05 05:50 来源:证券之星阅读量:16118   

尽管数据是当下的基础性战略资源,具有使用价值,但是资产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。7月4日,在2024年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的“数据要素高层论坛”上,北京金控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董事长范文仲特别分享了在实践中,数据资产化的两个难题和两点建议:

在数据认定环节,虽然国家发布“数据二十条”,以中央政策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数据“三权”分置,即资源持有权、加工使用权、产品经营权,但依然存在数据产权的模糊地带。范文仲认为,现有法律法规不仅要保护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,还应保护数据经营的收益权。

此外,“并不是一定要等数据权属问题完全研究透彻、数据产权立法明确颁布实施以后才能进行数据价值挖掘。”范文仲鼓励,在数据产权的模糊地带,市场各参与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权属分配,只要符合自愿、平等、公平等民法基本原则,应该受到法律保护。

另一个难题出现在数据资产入表环节。什么样的数据能确认为资产?怎样准确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?企业的痛点始终存在。

范文仲对此看法是,不是所有数据都能入表,只有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,而且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才能考虑入表,具体形式可以是按照无形资产或存货,计入企业资产负债表。

“我们建议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一定要审慎,要将数据资产入表和数据产品交易统筹考虑,未来能真正发生交易、产生经济效益的数据资产入表才有实质意义。”范文仲解释。

发生过实际交易的数据资产,会逐渐形成稳定的市场价值,可以作为金融创新的对象。范文仲提议的金融创新场景有数据资产质押融资,以企业合法拥有并取得登记证书的数据为质押物,获得授信;还有数据资产作价入股,以此分担企业资金压力;或者可以进行数据资产转让,数据资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……种种创新探索,主要为了在最后一环释放数据价值。

从登记、入表到交易,北数所在尝试打造数据资产化的逻辑闭环。比如在入表环节,据介绍,北数所已经发布了《数据资产入表服务手册》《企业数据资产白皮书》,联合了律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组建数据资产入表专家组。今年北京建院、北京电网海淀公司、北京金融大数据公司等公司,已经将建筑数据、电力数据和企业征信数据产品完成资产入表,成为北京市第一批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代表机构。

在论坛的成果发布环节上,北数所与郑州、贵阳、深圳、天津、浙江、苏州、长春等八家数据交易机达成互认互通,互认数据产品196个,多地就系统互通迈出第一步。据了解,这也是《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》自今年五月发布以来的初步落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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